马克思理论论文(精选6篇)
马克思理论论文 第1篇
论文马克思的经济危机理论
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共产党宣言》中就明确指出,由于资本主义制度的建立,社会生产力将会取得突飞猛进的发展,但他们也更深刻地指出,资本主义的经济增长也不是没有曲折,不会永远持续增长,因为它会受到经济危机的周期性爆发的牵制。马克思和恩格斯不仅从资本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本质层面揭示了危机周期性爆发的深刻原因,而且重视研究现代市场经济机器大工业下诸如固定资本更新等体制、技术层面的一般原因。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经济危机的原因是生产过剩,这种生产过剩不是绝对的生产过剩,而是相对的生产过剩。
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生产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仍是资本主义自身无法克服的痼疾,因此,经济危机爆发的各种条件依然没有改变,经济危机产生的土壤也不可能根除。马克思的经济危机理论为全面解读当前的金融、经济危机提供了最有说服力的理论依据。加拿大多伦多约克大学政治学教授里欧•帕里奇的文章说,马克思甚至还为经济危机的爆发开出了解救“药方”。马克思开出的第一个“药方”: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无可避免会导致社会的疏离,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只剩下赤裸裸的个人利益和金钱交易,两极分化令社会涌现大批无家可归的贫困者。这种赤裸裸的疏离和剥夺也会使社会中各成员起来进行斗争,去建立取代资本主义的另一种制度,这也是马克思开出的最为激烈和彻底的一个“药方”。马克思开出的第二个“药方”是号召金融市场的公有化,“通过拥有国家资本和独享垄断权的国家银行,把信贷集中在国家手里”(《共产党宣言》)。这次金融危机所暴露的有关资本主义的荒谬性,甚至已超越了金融领域。马克思的第三个“药方”是提倡打破“以资本主义市场手段解决一切问题”的逻辑,转而利用国家集权的机构解决诸如气候变化等问题。最后,在第四个“药方”中,马克思呼吁世界各经济体,为了应付目前的金融危机,应以团结一致的行动取代钩心斗角。但与此同时,新的变革却必须从各国内部做起。因各国国情不同,变革的措施也要考虑客观实际,但变革的决心是不可或缺的。
我国应对金融风险,既要治标,又要治本;既要从体制层面上防范,又要从制度层面上加强防范,主要是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方式并存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人民当家做主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的基本政治制度,在制度层面建立防范和规避金融风险,建立规范管理的根本措施,形成安全的屏障,对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等对等单元进行调控。二是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建立健全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以防范和约束企业的市场行为,使之朝向公平、有序的竞争方向迈进。三是对市场的宏观调控方面,要积极建立有效的监督、调控、预防和警戒措施,特别是在高风险的金融行业、一些历史以来所形成的垄断行业,更要建立一个有效的调控体系。
马克思理论论文 第2篇
马克思有没有可称之为“哲学”的学说?他算不算一个哲学家?这一公案直到今天未曾了结。问题的实质在于,在经历了包括马克思本人在内的对哲学的探究及根本的批判之后,我们今天究竟在何种意义上继续使用“哲学”这个词呢?
马克思本人要求扬弃哲学的态度,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以及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都表现得非常鲜明。只要注意到“哲学”和“哲学家”在这两个文本中都属于贬义词,即可看清这一点。
这一态度也为恩格斯所赞同。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这样写道:“对于已经从自然界和历史中被驱逐出去的哲学来说,要是还留下什么的话,那就只留下一个纯粹思想的领域:关于思维过程本身的规律的学说,即逻辑和辩证法。”[1](p253) 简言之,哲学已经死亡,留下的只是它的一副躯壳或构架,即思维科学。
那么,那个被放逐了的哲学本身是什么呢?是关于自然界和关于人类社会历史的思辨知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这样一段话:“思辨终止的地方,即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的发展过程的真正实证的科学开始的地方。……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2](p31) 所谓独立的哲学,即是思辨的知识,而思辨的知识则被视为关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知识。思辨知识之所以是最高知识,因为它是使现今一切科学成其为知识体系的前提、基础和实质。换言之,科学是思辨知识的体现和实现,或者说,前者乃是后者的经验形态,是后者的完成。
如果再问:“思辨知识”是什么性质的知识呢?回答是:它不包含经验成分,它是意识自身的纯粹性质的先验展开;并且,与此同时,这种先验的展开,也正是客观世界的自身本质的呈现过程。这就是说,真理是现实的,同时是一个过程。黑格尔于此有最详尽的说明,在这一点上,其他思想家无人能过之,因此,凡持有此种辩证的理性形而上学之立场者,都可概称为“黑格尔主义”。
马克思反对黑格尔主义,称思辨的知识是“关于意识的空话”:“关于意识的空话将销声匿迹,它们一定为真正的知识所代替”。[2](p31) 因此,若就哲学是最高的思辨知识而言,马克思肯定没有哲学,因而肯定不是一个哲学家。在马克思看来,“哲学的知识”是空话,是虚假知识,他要追求的是“真正的知识”。
不过,相当多的人还是承认马克思为“哲学家”,而不是承认其为“社会科学家”(当然,有些人是把他当社会科学家看的,即把马克思的主要贡献看作是提供了一种了不起的社会理论或社会科学方法论)。这样,我们就不得不想一想:当提及马克思时,“哲学家”一词究竟所指为何?或者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究竟所指为何?问题之大,可以想见。认真地提出这个问题,一定会引起普遍的不安。
不安固然不安,问题却不可长久延宕,应该抓住不放。这个问题可以具体化为如下两个问题:
一、某种不再是思辨知识的“哲学”,如何也是哲学?以及它具有怎样的内容?
二、马克思所谓“真正的知识”究竟所指何物?以及它如何可能?
在讨论这两个问题之前,又须先问一个问题:在马克思那里,思辨知识是如何被终止的?也即,它的虚幻性质是如何被发现的?
一、思辨知识的终止
这一问题不难回答,马克思本人说得非常明了:是现实生活终止了思辨。正是现实生活为思辨知识划了一道界线。这就等于是说,人们只要发现了现实生活,也就发现了思辨知识的虚幻性。这一说法听上去似乎太简单了,难道以黑格尔为总代表的西方的思辨哲学家们都未曾发现过“现实生活”?
的确如此。他们所知道的“现实生活”,是由纯粹范畴规定所建构的“事实”及其“世界”(或曰“客体世界”)。正如经济学家们只知道“工人”(经济范畴)而不知道“劳动者”(感性活动者)一样,思辨哲学家们只知道事物之“实体”而不知道事物之“在场”。就经济学与思辨哲学两者的关系而言,前者是后者的隐秘的学生。
工人、货币、资本、利润等等,是经济学所研究的“客体世界”,或称“科学事实的世界”。劳动者的异化劳动,人的生命活动的抽象化,以及这种抽象化对人的感性需要和感性意识的统治,等等,是经济学家们的范畴思维无法进入其中的“生活世界”。
客体世界与生活世界本是同一个世界。前者是后者的影子,逻辑的影子。影子获得了真相的地位,也就是说,科学事实成了事情本身。“生活”一旦进入范畴规定,就成为科学之对象,成为科学所能面对、把握的“客体”。但在客体中,生活本身被遮蔽了,因为客体是先验思维或其高级形态即辩证思维的产物。这样的产物没有自己的生命,它的“生命”来自纯粹思维自身的辩证逻辑,但这是假的生命。
以上思想,都属于马克思。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这样谈论经济学:“经济范畴只不过是生产的社会关系的理论表现,即其抽象”;“经济学家们都把分工、信用、货币等资产阶级生产关系说成是固定的、不变的、永恒的范畴。……经济学家们向我们解释了生产怎样在上述关系下进行,但是没有说明这些关系本身是怎样产生的,也就是说,没有说明产生这些关系的历史运动。”[2](p104)
经济范畴及其相互之间在逻辑上的推演关系,并不是产生生产关系的历史运动,亦即不是生活世界本身的历史过程。生活世界的历史运动是在范畴规定之前的,它就是《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的“现实生活”,即“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的发展过程”。
为什么说在这个“现实生活”面前,思辨的知识不得不终止呢?——因为“现实生活”是人们的感性存在,而根据理性形而上学的原则,一切感性的东西都是偶然的、变易着的杂多,思辨的前提正是要清洗掉事物的感性存在,使事物以其纯粹法相(范畴)呈现于思维面前,从而成为思维的对象。但这种对象其实只是思维本身的异在。作为思维本身之异在的“对象”,就绝不是“现实生活”。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1844年手稿”)中是这样概述黑格尔的知识观的:“意识的存在方式和某个东西对意识说来的存在方式,这就是知识。知识是意识的唯一的活动。因此,只要意识知道某个东西,那么某个东西对意识说来就产生了。知识是意识的唯一的对象性的关系。——意识知道对象的虚无性,这就是说,意识知道对象同它是没有区别的,对象对它说来是非存在,因为意识知道对象是它的自我外化……作为知识的知识、作为思维的思维,直接地就把自己冒充为有别于自身的他者,冒充为感性、现实、生命”。[3](p123~124)
要注意其中“知识是意识的唯一的对象性的关系”这一表述。马克思通过这一表述,击中了思辨知识的要害:意识以“构造对象”作为自身的“存在”。
但意识的真正的对象性的关系,却在于它与存在本身的关联,意识只有在这种关联中才是在它自身的存在之中。这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2](p30) 这里讲的“存在”,不是指“物质实在”。“物质实在”仍是意识自身的造物,是一个范畴。马克思明确地说,这个存在是“人们的存在”,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2](p30)
在这里,马克思第一次提出了关于知识本身的存在论性质的问题,这个问题的答案隐藏在意识与存在的关联之中。如果说意识是反映存在的(唯物主义反映论),那么,这里的所谓“存在”其实是在意识之外的,但却绝对地被给予了意识的“存在者”,但如此一来,“存在”却隐遁了。遁失了“存在”的“存在者”,又是如何可能被给予意识的呢?只有一种回答,那就是它们之间本来是同构的。如果说意识是构造存在的(思辨唯心论),那么这里的“存在”就是意识自身的外化,但“意识自身”的存在问题仍被回避了。
这一问题不能回避。意识在其自身内部无论怎样活动,乃至构造出了表面上在自己之外的对象,总还有一个它自身的存在问题。旧唯物主义的存在论也向来没有正视过这一问题,而只能把意识最终还原为物质的一种样态。这就等于说。意识与它所反映的东西实际上是没有分别的。而这样的话,“反映”一词也就成了空话。
“意识自身”的存在问题只有通过一条突破思辨哲学的道路才能解决,这条道路的起点,就是承认意识并不在自身内部,或者径直可以说,它不是它自身,它是对于“去存在”(to be)的自觉,“人”才去存在。“去存在”,用马克思的通俗易懂的话讲,就是人们的“现实生活”,或“能动的生活过程”。倘若撇开这个涵义上的“现实生活”而谈论“人”,这个“人”就是被想像出来的纯粹的“意识主体”,它是孤零零的、唯一的存在物,亦即,是思辨知识及其对象世界的构造者。
海德格尔把这层意思说得较为复杂,当然也就更加精确:“我们用此在这个术语来表示[人]这种存在者。……这个存在者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这个存在者为它的存在本身而存在。于是乎,此在的这一存在机制中就包含有:这个此在在对它的存在中对这个存在具有存在关系。……此在总是从它的生存来领会自己本身……生存问题总是只有通过生存活动本身才能弄清楚。以这种方式进行的对生存活动本身的领悟,我们称之为生存状态上的`领悟。”[4](p15~17)
由此可见,“现实生活”一语并不像通常所指的那样泛泛地包括种种社会事实、社会现象,而是有着存在论上的深刻涵义,它乃是人的“去存在”及其自觉。与马克思和海德格尔的想法形成对比,思辨哲学则把“现实生活”看作是范畴思维(先验地构造对象的意识活动)的外化的结果,于是,人实际上靠知识而生活。
但知识是派生的,是从人与自己的存在的存在关系中派生的。“去存在”的自觉性,是人类知识的总根源。海德格尔称其为“生存状态上的领悟”,马克思则称之为“感性意识”。感性意识是处于自觉状态中的感性存在。
正是通过“感性意识”概念,意识自身的存在问题才得以辨明。也正是这一辨明,才使得对“现实生活”的描述成为可能。而一旦发生对现实生活的描述,思辨知识的全部的虚幻性质便会暴露无遗,独立的哲学也就失去了生存环境。
二、在“独立的哲学”之后的哲学
在“独立的哲学”之后,还有哲学吗?当然,具有哲学性质的那一类问题总还是在的,比方说,人类总还是要思考诸如历史的性质和意义问题、自然界与人类的关系问题等等,更一般地,总还要思考存在的意义问题。这用中国人的说法就是,总还要“论道”。所以,哲学总还是在的,但却不再可能是“独立的哲学”了,也即不再是某种独立的最高知识体系。论道固不可以已,却不可能是ontology,也即,不可能是“关于存在的知识体系”。所以,马克思未曾提供出这种形态的哲学,也就不难理解了。他的“1844年手稿”确实思考了存在论问题,而且思考得那样深入,但并未提供一个存在论上的知识体系。
那么,一种不是作为知识体系的存在论,是否可能?这个问题其实也就是:在经历了哲学批判之后,哲学是否可能?因为离开存在论的可能性,就无法谈论哲学的可能性。
不管怎样,有一点是足够明确的,那就是,“独立的哲学”不再可能。那么,“不独立的哲学”呢?所谓哲学的“不独立”,无非是说哲学不再可能成为一个自成体系的、逻辑上自洽的知识门类。哲学如果不是这样的知识门类,那它会是什么呢?
“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概念本身已经表明:哲学从属于人的感性存在的历史。严格地说,“唯物主义”这一概念于此并不恰当,它实质上指的是“感性存在主义”,亦即马克思本人在“1844年手稿”中所称的“自然主义”。感性存在史及其意义不可能被先验地确定,而历史唯物主义则只是这部历史自身的观念表达式。一句话,它不是一种独立的知识体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哲学。
在“独立的哲学”终止的地方,正是对“现实生活”的描述开始的地方。描述始终是有前提的,不可能有任何无前提的、“纯粹自然的”描述。对描述者与被描述者的指认,对这两者之间关系的指认,以及由此而生发的描述方法等等,便构成了描述的前提。
对这一系列前提的论述,就是历史唯物主义。
历史唯物主义来自历史存在论。所谓“历史存在论”,是指历史之进入存在论。在马克思之前还未有人真正通达这一境域。黑格尔的历史存在论是陈放在范畴的辩证体系中的历史理性,时间性被揭示为理性本身的辩证法。在这种揭示中,时间性,从而事物本身的历史性,就失去了感性的、作为“属人的自然界”的本质,成为某种抽象的、孤立的逻辑程式。向来所谓“逻辑的东西和历史的东西的统一”就是这样被规定的。
历史一旦真正进入存在论论域,必然从根本上改造存在论。这一存在论之改造的革命性工作,发生在“1844年手稿”中。我们在此仅仅回顾来自该手稿的如下几个命题,便可体会到这种改造工作的伟大成果:
(1)人把自己的对象性本质力量作为异己的对象创立出来,这种创立不是主体,而是对象性的本质力量的主体性。
(2)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社会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因此,共产主义(对属人的感性财富的重新占有)是历史之谜的解答。
(3)自然科学的对象是“自然界的社会的现实”,而这个社会现实是在人的感觉的实践史中生成起来的。
以上命题都在存在论范围之内,但都属于“历史存在论”,亦即属于“历史性对存在论的改造”。如果说对思辨知识的批判是马克思的哲学批判的消极的一维的话,那么,“历史存在论”则构成了马克思的哲学批判的积极的一维。这一维度将为未来一切可能的存在论学说奠基。而在目前,它至少赢得了其经验展开方面的一项重要成果。即“历史唯物主义”。
从“1844年手稿”到《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间经过《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这一过程意味着:历史存在论使得对范畴规定前的感性存在运动的描述成为可能。具体地说,就是赢得了把私有财产(感性的社会权力)的生成与演变的历史运动(即人类迄今为止的“现实生活”)置入到“经验观察”中去的一整套观察和描述的原则和方法。从这种观察和描述中,将产生马克思所追求的“真正的知识”,即,实现马克思的科学理想。
三、“真正的知识”:理论上的感性意识
马克思有非常明确的科学理想,他认为,在“独立的哲学”即思辨的知识结束的地方,将出现“真正实证的科学”。然而,这一说法很容易引起误解,会让我们直接联想到经验主义或实证主义。马克思估计到了这种误解的可能性,所以特别地声明了自己与“抽象的经验论者”的区别:“只要描述出这个能动的生活过程,历史就不再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事实的搜集”。[2](p31) 话虽说得简单,意思却涉及到了事情的根本。“真正实证的科学”与经验论意义上的实证科学的区分在于:一个描述的是能动的历史生活,一个描述的是现有的事实。后者从事实出发,前者却要求说明事实的历史来历。由此可以判断,迄今为止的一切实证科学的实证知识,都不是马克思所讲的“真正的知识”。
实证科学的对象固然是经验,但日常经验要能成为科学的对象,必须先上升为“科学事实”才行,亦即,它必须先包含一个理论的成分,即范畴的规定,这样,它才能成为某一门科学所能把握到的东西。人类现今所拥有的每一门科学,其成立的前提,无不在于划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事实领域”。物理学拥有了“物理事实”,经济学拥有了“经济事实”。能否明确地划出这样的事实领域,是一门科学成熟与否的基本标志。以经济学为例,经济学仅当它明确指出了资本的基本规定时,也即,在提出了劳动价值理论时,才真正地成为一门科学。
经济学是“市民社会”即资产阶级社会的实证科学,马克思原指望在这门科学中能发现超出思辨知识之外的真正实证的知识,以便实行“对市民社会的解剖”。但是,一旦进入其中,他立即就感到了失望。在其中,他不仅无法解剖市民社会,倒是发现“它把应当加以论证的东西当作理所当然的东西”:“国民经济学从私有财产这个事实出发。但是,它却不给我们说明这个事实。它把私有财产在现实中所经历的物质的过程套进一般的、抽象的公式,然后又把这些公式奉为规律。……国民经济学没有给我们提供一把钥匙,去理解劳动和资本的分离以及资本和土地的分离的根源。”[3](p43)
马克思必须自己来寻找这把钥匙,而这把钥匙也的确被找到了,那就是异化劳动学说。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正是异化劳动学说才开启了历史存在论的视野,并进而引致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
异化劳动学说很容易被看作是又一种思辨的哲学,它似乎以对人的异化前的“类本质”的先验设定为前提。但马克思本人关于“类本质”所作的一个简明表述,立即使这种想法烟消云散:“生命活动的性质包含着一个物种的全部特性、它的类的特性,而自由自觉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3](p50) 所谓“类本质”,即是自由自觉的活动,别无其他。如马克思自己所说,“仅仅由于这个缘故,人是类的存在物”。[3](p50) 这里出现的,并不是对任何东西的先验设定,倒是在任何先验设定之前的、对人的活动的一种新的观看。这种观看,就是先行褫夺对被观看者的范畴规定,从而使劳动从它之隶属于私有财产这种经济的或法的范畴规定中被还原出来。于是,私有财产的主体本质也随之被看清楚了,那就是“异化劳动”。
经济学的劳动价值理论只知道现代私有财产即资本的主体本质是“抽象劳动”,但它不能向我们说明抽象劳动之所以被主体化的根源。异化劳动学说为我们打开了一条说明之路。私有财产的事实(经济学上的科学事实)就其本质来历而言,是来自“劳动的抽象化之转变为一种主体的力量”,即来自“劳动的异化”。现代私有财产是被异化劳动所建构的,因此,抽象劳动与资本并无对立,谁要是主张抽象劳动在全体社会成员中间的平均化,谁就在根本上仍然承认了资本原则。只是劳动的异化,才构成了在私有财产的主体内部的紧张对立,即无产者与资产者的对立。
这一发现是极其重要的,既开启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新知识观,也通向了“政治经济学批判”,最后完成为剩余价值学说。
马克思在达到这一发现时是欢欣鼓舞的:“我们已经把私有财产的起源问题归结为外化了的劳动同人类发展进程的关系问题,因而我们已经为解决这一问题得到了许多东西。因为当人们谈到私有财产时,人们以为他们是在谈论人之外的某种东西。而当人们谈到劳动时,则以为是在直接谈论人本身。问题的这种新的提法就已经包含着问题的解决。”[3](p56)
为什么说在问题的新提法中包含着问题的解决呢?问题的新提法改变了问之所问,也即,从此不再问那个在范畴规定中的“实体”(即私有财产)的起源,而是问那个作为范畴规定之前提的“活动”(即异化劳动)的起源。唯有这种问法,才深入到了使社会的经济形态成为可能的生活世界。而经济学作为科学,始终在这个生活世界之外。
把整个这一套问法做成研究纲领,就是历史唯物主义。
新的观看所要观看的,正是那个范畴规定前的活动本身。正是那个活动,才建构了在历史中的现实社会,所以,它是实践。新的观看所观看的,是实践。马克思把这一点总结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八条中了: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的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2](p187)
这一总结言简意赅,大致勾勒了马克思心目中的“真正的知识”或“真正实证的科学”或“新科学”的基本特征:
其一,新科学是关于实践的知识,是对社会历史的实践进程的理解。因此,新科学必定是“历史科学”。
其二,实践是生活世界的自我批判(所谓“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其实就是说“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自我批判的”),所以,那种作为对实践之理解的新科学,本质上也具有批判的性质。换言之,由于它是把现实理解为实践的,所以,它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一定同时包含着对它的否定的理解。因此,新科学作为“批判科学”,不是从观念出发来批判事物,而是属于对事物的自我否定的理解。
其三,在马克思的历史存在论中,实践是感性的活动。对实践的理解,其实就是对感性活动的理解,因此,它作为理论,乃是“感性的理论”。
“感性的理论”这一说法,听起来颇为奇怪。确实,对于早已习惯了西方近代以来的“理论形态”的我们来说,是足够奇怪的,超出了我们的想象。但马克思所要求的新科学,却正是如此。它要求解决“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的东西”,也即,要求对理论似乎总须依赖的先验的范畴思维先予“清洗”。这种“清洗”工作并不是可以任意进行的,不是仅仅凭借费尔巴哈的抽象的、直观的感性存在论就能做到的,而是要用历史唯物主义所启示的方法来解构“科学事实”,以发现诸如生产力-生产关系的运动、生产方式-制度建构的运动、社会存在-意识形态的运动,等等。
这一工作就其实质而言,乃是一项透过意识形态之遮蔽而去复现“感性意识的形成与异化机制”的工作。马克思在“1844年手稿”中已经给了它这样一个名称:“理论上的感性意识”。在这部手稿中,他这样写道:“社会主义,作为社会主义……是从作为存在物[即不是作为范畴规定——引者]的人和自然界的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感性意识开始的。”[3](p84)
理论上的感性意识是对实践上的感性意识的表达,这就是新科学的原则。根据这一原则,马克思是这样谈论“科学社会主义”的:“随着历史的演进以及无产阶级斗争的日益明显,他们[指无产者阶级的理论家]在自己的头脑里找寻科学真理的做法便成为多余的了;他们只要注意眼前所发生的事情,并且有意识地把这些事情表达出来就行了。……这个由历史运动产生并且充分自觉地参与历史运动的科学就不再是空论,而是革命的科学了。”[2](p122)
但是,什么才真正地是“眼前所发生的事情”呢?而且“这些事情”又是以何种方式才能被表达的呢?问题并不简单。事实上,要做到符合新科学原则的这一切,是极为艰难的。这是马克思留给后人的艰巨而伟大的工作,而今天的人们似乎已对这样的工作的真实性有极大的怀疑,竟至于要求重建历史唯物主义或者干脆抛弃历史唯物主义。
马克思理论论文 第3篇
一、马克思剥削理论与罗默剥削理论的比较
马克思剥削理论与罗默剥削理论在内容、研究方法、研究范围上有相似之处, 同时也存在差异。罗默剥削理论不是对马克思剥削理论全盘肯定, 也并非全部的否定, 是异中有同, 是在马克思剥削理论的基础上用新古典经济学的模型推导出的剥削理论。
(一) 两种理论在内容上的比较
1. 是否把劳动价值论作为理论基础
马克思“剥削”观, 正确揭示了“剥削”的实质和根源, 马克思关于剥削的理论是建立在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基础之上的。马克思认为剥削不是从来就有的, 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与私人财产的形成和支配有关。这一点, 罗默也是肯定的, 也得出剥削的根源是因为私有财产权的形成。但是, 罗默否定了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 同时也否定关于建立在劳动价值基础上的马克思剥削理论。罗默理论没有说明劳动价值论错在何处, 也没有说明他的理论基础“非劳动价值论”为什么正确。逻辑上看, 即使不通过劳动价值论而用其他理论来证明剥削的存在, 也不能断然说劳动价值论乃至建立其上的马克思剥削理论是错误的。马克思创立的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和货币理论, 为在以后揭示剩余价值规律和资本主义剥削奠定了牢固的理论基础。而从研究的根源和基础上, 罗默没有提出任何科学的方法和模型证明, 就说劳动价值论是错误的, 本身就是对马克思主义剥削理论的不全面, 不系统的阐述, 具有片面性。
2. 关于剥削理论中分配关系比较
众所周知, 马克思、恩格斯虽然对资本主义剥削给予最彻底、最猛烈、最尖锐的批判和揭露, 但却从未否定资本主义剥削存在的合理性和历史必要性。在《资本论》中, 马克思曾经不止一次地肯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作用。剥削作为一种分配关系, 是生产条件分配的结果。生产关系、生产条件的分配决定了生产的全部性质和运动。只要这种生产方式的存在是合理的, 也就决定了该种分配关系即剥削是合理的、正义的。只有当这种生产方式已经走向自身的没落阶段时, 当它的存在条件已经大部分消失时, 这种分配才被认为是非正义的。剥削作为一种经济现象, 其实质是一种分配方式。分配方式由生产方式决定。有什么样的生产方式, 就有什么样的分配方式, 也就有什么样的剥削现象。罗默肯定了剥削的根本原因是对生产资料的不平等分配, 他用西方经济学模型表明剥削是“与财产的不平等所有权相联系的结果的不平等”。他同时也指出了剥削形式是随着财产关系的变化而变化的。财产权在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表现。但是罗默的理论不是立足于剥削是由于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私有制表现的不平等社会关系而产生的, 而只是阐述了剥削的根源是生产资料初始所有权表现的不平等的关系。罗默也没有回答这种初始所有权的不平等标准是什么, 由什么样的因素引起, 以及是否只要平均分配财产就能消除这种不平等的初始所有权, 从而消除剥削。以上的理论只是为了证实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公平, 这显然是颠倒主次。
(二) 两种理论在方法上的比较
马克思对剥削问题的研究采取的是从阶级出发的方法论, 用整体与系统的研究方法, 而罗默采取的则是用西方新古典主义经济学鼓励的个人出发的方法论, 以个人和片面的研究方法。马克思的剥削理论, 主要运用唯物辩证法, 并将“总体方法论”与“抽象升到具体”的方法结合起来, 辅之以其他如演绎和数理方法等。如通过《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篇, 阐明了价值实体和价值决定。然后在第二卷第三篇, 运用劳动二重性原理, 讨论了新价值的创造及价值的转移。并在商品价值构成的基础上讨论了剥削的“客体”———剩余价值的生产、流通、分配及消费, 由此阐明了剥削产生的原因、形成剥削的根源、资本主义剥削的表现形式及内容等等。而罗默理论的研究方法, 并不是遵循马克思的唯物辩证法, 也不是“总体方法论”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结合, 而是单纯的采用数理方法, 运用微观经济均衡模型进行推理。用 (A、B、C、D、E) 几种均衡模型定义资本的分配关系, 以求找到剥削由来的根源。显然, 罗默的研究方法, 并不像马克思那样以客观事实和社会现实为基础, 并通过对社会现象分析, 找出这些现象背后的规律或关系。而是从假设出发, 通过逻辑推绎来得出有关结论。这样的方法一旦出现假设的非现实适应性, 逻辑推绎即便正确, 结论也难以符合客观实际。
二、马克思剥削理论与罗默剥削理论的现实意义
通过对两种剥削理论的分析与比较, 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的剥削理论远比罗默的丰富, 这一点连罗默本人也不得不承认。如何继承和弘扬马克思所开创的伟大事业。尤其是在经济体制多元化的今天, 对剩余价值的剥削完全不同于马克思时代的情况, 有不少是马克思所预料不到的,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也出现了与传统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存在巨大差异的地方。西方以自由经济为主导的市场经济模式直接导致了现今的全球性金融危机, 面对这些现实, 更好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是既坚持又与时俱进。同时, 对罗默剥削理论采取马克思主义扬弃和辩证的态度, 取其精华, 去其糟粕, 寻找其中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有利途径。
首先, 马克思的剥削理论仍然是我们对待私有制和现阶段剥削的思想理论武器。我们必须坚持马克思论述剥削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立场, 即坚持用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分析剥削的方法;坚持站在无产阶级和被剥削者一方, 反对资本自我权利的无限扩张, 消灭贫穷、消除两极分化;坚持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最终要消灭剥削。
其次, 对待罗默非劳动价值论剥削理论, 最好的方法是扬弃———既克服又保留, 要用马克思主义扬弃与辩证的态度对待罗默的剥削理论。但是这一原则具体落实起来却并非易事。像罗默, 他的剥削理论虽然保留了马克思对私有制的批判, 坚持了公有制的思想, 但是却放弃了劳动价值论。罗默面临的两难选择也许是:在总体上、名义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同时, 在结构上、细节上重建马克思主义某些理论和观点。但他为了逻辑而放弃历史、用了数学而忽略了辩证思维, 有本末倒置之嫌。如今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困难面前, 如同温家宝总理在剑桥大学的演讲中指出, 这场金融危机的根源是道德的沦丧, 西方自由的经济模式和意识形态导致了道德诚信的丧失及其最终经济的崩溃, 但是金融危机的根本原因只能归结为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 当生产力不适应生产关系时候, 就需要变革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金融危机的事实证明, 许多西方马克思主义学者在理论研究中经常面临或是全面但有缺陷, 或是无缺陷但片面的情况, 左右为难无法取舍, 究其根源恐怕在于他们的研究多是书斋论道, 脱离实践, 并没有像马克思主义理论从实践中检验真理, 没有从表象之中看到事物的本质。相比之下,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契机就在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 在遭遇全球金融危机面前把机遇和挑战化为一股经济强势推动力。同时, 罗默在分配政策中, 体现既不要挫伤强者的积极性, 又要对弱者加以保护等等, 均被认为是市场机制与公有制相结合的重要原则, 值得我们借鉴。所以, 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与时俱进, 通过加快发展生产力, 为将来最终彻底消灭一切剥削创造条件, 这才是我们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1-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
[2]资本论: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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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约翰·E.罗默.马克思主义者应该关心剥削吗?[J].哲学与公共事物, 1985, (1) .
马克思理论论文 第4篇
【关键词】 企业的性质 企业的规模 交易成本 分工与协作
引言
以科斯(1937)为代表的一大批新制度经济学家对于企业理论都有深刻的研究,他们基于不同的角度研究了关于企业的产生、本质、规模以及企业内部的产权结构等一系列的问题。而在更早的19世纪时期,马克思在研究资本运动规律时也对企业理论有过深入的研究,对这一点,由于后来的人们更偏重于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而忽视了对他的企业理论的分析研究。马克思的企业理论偏重于从社会生产力的角度来分析,强调生产力的发展与企业组织发展的相互促进的关系;而新制度经济学家的企业理论偏重于从交易成本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强调交易费用对于企业的出现、性质等方面的影响。因此,应将两种企业理论结合起来,取长补短,构建一个更为全面合理的企业理论的分析框架,使企业理论更加富有解释力。
1. 新制度经济学家的企业理论
科斯(1937)认为,市场的运行是有成本的,通过形成一个组织,并允许某个权威来支配资源,就能节约某些市场运行成本①。科斯主要从节约交易费用的角度来阐述企业的起源及性质,强调了企业的交易性。但是显而可见,仅仅把节约交易费用看作企业出现的原因,依然是不够的。在科斯以后,阿尔钦和德姆赛茨、威廉姆森、张五常、杨小凯等人对企业性质所作的考察虽然基本上还是在交易费用决定论框架下进行的,但他们都对科斯的交易费用论做出了自己的修正。
其中张五常(1983)关于企业的契约性质的理论,可以说继承了科斯的思想,并提出了一些自己独特的见解。他的一个重要观点是:市场的交易对象是产品,而企业的交易对象是生产要素,那么企业的本质其实就是要素市场的契约代替了产品市场的契约。原因就是产品价格的决定费用高昂,其基于消费者缺少对商品详细信息的了解,衡量种类繁多且变化着的活动的困难,以及对于分解贡献的需要。但是似乎张五常并没有将分工协作与交易费用的各自作用及相互关系解释清楚。
而杨小凯(1995)在继承了科斯和张五常等人的思想之后,将分工与交易成本联系起来,认为社会分工在提高劳动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会带来交易成本的上升。他运用超边际的分析方法说明了企业的出现必须具备两个必要条件:第一,分工协作,在没有分工的条件下(即自给自足的状态下),每个人的自我需求由自我供给,那么就不需要也不会出现企业制度;第二,中间产品的交易效率低于用于生产这种中间产品的劳动的交易效率,即张五常所说的用要素(劳动)市场代替产品(中间产品)市场。经济会随着交易效率的改进从自给自足演进为分工。而企业又在分工的演进中出现,由于企业的结构可以将最低交易效率的活动卷入分工但同时又避免对这类活动的投入产出进行直接的定价,从而降低交易成本,企业的剩余收益就是这类活动的间接价格。
2. 马克思的企业学说及与西方企业理论的比较
2.1马克思关于企业理论的基本内容
马克思认为,企业是社会经济条件发展历史的产物。在自给自足的状态下,生产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进行的,这种生产行为取决于家庭的意志和需要,几乎没有社会联系,因而构不成企业。正是资本主义的出现才产生了企业。马克思明确指出了是协作才产生了企业。协作乃至企业的产生,是因为其能够实现资本追求利润的目的。雇佣一定数量的工人,具备最低资本限额是企业起源的必要条件,协作能使企业所有者实现更大程度的利润则是企业出现的充分条件,从而分工协作的活动具备了企业活动的特征。
2.2两种企业理论的比较
通过研究分析马克思的企业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关于企业起源的理论,可以将二者进行比较,它们既存在一些共通的地方,但是也有明顯的差别。它们的共同点是说明了企业这一组织交易的方式存在的理由或原因是能提高生产效率或经济活动效率。而它们的区别是,马克思的企业理论从分工和协作的角度来说明如何提高生产效率,而新制度经济学从企业这一资源配置方式替代市场这一配置资源方式能节省交易费用的角度来论证企业的出现。具体来说,马克思企业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的企业理论都把企业界定为一种经济组织。无论从生产的角度还是从资源配置的方式或是从契约方式的角度来界定企业的性质,都认为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经济组织。但是马克思的企业理论从企业内部关系的角度来界定企业的性质,把企业看作是一个生产组织,将劳动分工和协作组织起来进行生产,考虑的是企业的生产性。新制度经济学则从企业外部的关系出发,把企业看作是和市场具有同等地位的组织以及通过企业内部活动与市场内部活动的不同(交易成本的不同)得出了企业与市场的替代关系。对于企业的规模,西方的企业理论采用了边际方法,认为企业规模的边界在企业的边际成本等于市场组织交易的边际成本这一点上,这可算作是一种静态的逻辑推演。但是由于缺少历史与现实因素的分析,使得这一结论显得特别的模糊。而马克思从资本主义企业运行的实际出发,动态地,历史地考察了企业规模的边界问题,大体上认为企业规模的边界由以下四个因素的交集去确定:第一,企业所有者的自有资本;第二,雇佣的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第三,资本的平均利润率;第四,社会对产品的最终需求规模。
结论
虽然对于马克思和西方企业理论的诸多结论已经在上文中阐释了,但是这二者的任何理论都难免要触及各自的政治立场。个人以为,马克思在论述分工与协作时引出了对于企业制度的探讨是很有解释力的,但是马克思的重心依旧是批判资本家对工人剩余价值的榨取,对工人的雇佣其实就是剥削工人。批判了人类社会雇主和雇员之间这种不平等的权利关系。然而,我们应该反思一下,假如在一个企业中没有人拥有企业的剩余收益权的话,那么就没有人有积极性来确保高效率的企业管理,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
注释:
①参见科斯(1937)《企业的性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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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马克思.资本论[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vol.1).
马克思理论论文 第5篇
罗永平罗忠民
(广西工学院广西柳州545006)
【摘要】马克思在批判古典政治经济学“精神生产力”理论的基础上,根据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趋势和特点,揭示了精神生产力的地位和作用,阐明了精神生产力理论的一系列原理;马克思的这一理论是中国共产党提出文化生产力理论的重要思想来源,对今天的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精神生产精神生产力文化生产力
马克思在批判地继承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精神生产力”理论的基础上系统地阐述了“精神生产”问题,充分肯定了“精神生产”在整个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强调“精神生产力”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的“文化生产力”概念,是对马克思精神生产力理论的直接继承和发展。
一、马克思的“精神生产力”理论不是凭空杜撰出来的,不仅有社会变革的现实因素的促动,更有理论上的深厚渊源。不仅受到德国古典哲学家重视人的精神因素作用的影响,还直接受到了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精神生产力”理论的启发。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家的著名代表亚当·斯密批判重商主义和重农主义,直接把劳动理解为财富的源泉,而且认为劳动不仅包括农业劳动、商业劳动,还包括工业劳动,正因为此,马克思和恩格斯把他称之为“国民经济学的路德”。[1]P69古典政治经济学的“精神生产力”理论及其缺陷 但亚当·斯密的劳动理论是不完整的,因为他的“劳动”概念没有包括精神劳动,忽视了精神生产在财富创造中的作用。斯密认为精神生产者的劳动由于其产品不能固定或不能物化在一个特定的对象或可以出卖的商品中,因此不能保存下来用于交换,所以是“非生产性劳动”。对此他的继承者萨伊提出了批评,认为斯密的错误在于把财富狭隘地限制在有形物质所体现的价值上,而在他看来财富是具有任何效用的物品。因此,凡是生产某种效用的劳动就是生产性劳动,物质劳动生产物质产品,满足人们的物质需求,属于生产性劳动;精神劳动生产精神产品,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当然也是生产性劳动。但萨伊又扩大了生产性劳动的外延,照他的说法,赌徒的赌博,妓女的卖淫也是生产性劳动了。
对亚当·斯密的劳动理论进行彻底批评和实质超越的是德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他针对斯密把单纯的体力劳动看成是唯一的生产力,忽视精神生产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愤怒地指责道:“按照这个学派的说法,一个养猪的是社会中具有生产能力的成员,一个教育家却反而不是生产者,供出售的风笛或口琴的制造者是生产者,而大作曲家或音乐名家,却由于他表演的东西不能具体地摆在市场,就属于非生产性质。„„像牛顿、瓦特或刻普勒这样一种人的生产性,却不及一匹马、一头驴或一头拖重的牛。” [2]P126进一步李斯特从经济学角度比较系统地研究了“精神
[2]P140生产”问题。首先,明确提出精神生产者的任务“在于促进道德、宗教、文化和知识,在于扩大自由权提高政治制度的完善程度,在于对内巩固人身和财产安全,对外巩固国家的独立主权”。
其次,阐述了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的相互依存和相互促进关系。他认为精神生产是促进国民财富增加的有利手段,反过来,物质生产也是增进文明的有利手段,精神生产的“成就愈大,物质财富的
1产量愈大。反过来也是一样,物质生产者生产的物资愈多,精神生产就愈加能够获得推进。” [2]P140再次,论述了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之间、精神生产内部各部门之间保持平衡和协调的重要性。他认为一个国家的发展状况主要取决于生产力总和的状况,如果忽视精神生产力的发展,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就会受到“滞阻”,而如果不顾物质生产力发展的规模和水平,盲目发展精神生产力,就会导致精神产品“过剩”;不仅如此,精神生产内部各部门之间也必须保持平衡,否则社会就会处于一种“畸形状态”。[2]P141最后,具体分析了教育与物质生产、精神生产的关系。他认为教育不仅是提高物质生产效率的关键,而且是继承、讲授、传播“精神资本”,培养国家未来生产力的主要手段。正由于此,他特别强调:“一国最大部分消耗,是应该用于后一代的教育,应该用于国家未来生产力的促进和培养”。[2]P12
3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出于自己的历史使命,对精神生产进行了较深入地分析、研究,并取得了一些重要的突破和进展,但由于历史和阶级的局限,他们的精神生产力理论存在着重大失误和缺陷。首先是他们不能真正的理解精神生产的全部意义,只看到了精神生产对增加财富的作用,忽视了精神生产对人本身的作用和意义,没有看到精神生产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是人的本质的体现。其次是不了解精神生产的社会性、历史性,陷入一般的、抽象的、静态的论述,导致对精神生产庸俗、肤浅的理解:不能把握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精神生产起作用的不同方式、不同范围和不同性质;没有看到精神生产的相对独立性特别是与物质生产的不平衡性甚至对抗性;对精神生产主体及其作用缺乏具体的历史的分析,不加区别地把一切精神生产者都视为“生产劳动者”,没有看到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精神生产者绝非完全是“生产劳动者”,有的纯粹是“消费者”,是马克思所说的“靠真正的生产者养活的食客、寄生者”。
二、马克思“精神生产力”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针对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家“精神生产力”理论上的缺陷,马克思根据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发展的趋势和特点,在其不断形成和发展着的“新哲学”的指导下,对精神生产问题进行了较系统的研究,揭示了精神生产的地位和作用,阐明了“精神生产力”理论的一系列基本原理。具体来说马克思的“精神生产力”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844.6-1845.3)是马克思精神生产力理论的萌芽时期,主要体现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等著作中。在这一时期里,他受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影响,从人的“类本质”出发分析了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仅从“物”的角度研究精神生产的局限,揭露了德国古典哲学家从“绝对精神”出发,把劳动理解为抽象的“无主体”的精神劳动的错误,阐述了其人本主义精神生产理论。首先针对古典政治经济学和德国古典哲学忽视精神生产的真正“人”的方面,特别强调精神生产的“属人方面”,他从人的类本质即人与动物相区别的角度,把精神生产理解为“全面生产”即人的自由自觉活动的一部分,是“不受肉体需要的支配也进行的“真正的生产”,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的生产;其次揭示了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之间的关系,认为一方面精神生产是社会生产的一部分,是社会生产的特殊形式,它与物质生产同属人的“生命活动”,是人的存在方式;另一方面精神生产和物质生产又有明显的区别,前者主要生产理性观念的东西,如宗教、国家、法、道德、艺术、科学等,后者主要生产物质的、“直接感性”的东西,如各类物质商品。[2]P168
第二阶段(1845.底-1846.夏)是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的全面创立时期,主要体现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在这一时期里,马克思从自己新创立的唯物主义即“实践的唯物主义”出发,批判了费尔巴哈抽象的人本主义的错误,系统地制定了精神生产力理论的基本框架:首先他继承前一阶段关于精神生产是人的“真正的生产”,是“社会生产的特殊形式”等思想的合理成分,扬弃了仅从“类”角度研究精神生产的局限,从社会分工的角度把精神生产理解为“整个世界的生产”的一部分,又把精神生产分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和“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社会意识形式的生产两部分。[4]P89其次拓展了社会生产的含义,明确提出了“三种生产”的理论,马克思认为社会生产不仅包括物质生产、人的生产,还包括精神生产,而且三者是同一社会活动的“三个方面”,“从历史的最初时期起,从第一批人出现时,这三个方面就同时存在着,而且现在也还在历史上起着作用”,[4]P80只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三者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再次,从社会分工的角度考察了精神生产的原始发生和历史演变,在马克思看来,精神生产作为一种独立的社会实践形式并纳入到生产领域发生在原始社会末期,在那时,生产力低下,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浑然一体,精神生产“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4]P72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劳动发生了分化,出现了专门从事以脑力劳动为主的精神生产者,精神生产作为独立的劳动形式才正式产生,在阶级社会中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形成了尖锐对抗,只有到共产主义社会,物质生活资料的匮乏和旧式的分工消除了,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对立才会消失,对人类社会发展起决定作用的将是以精神生产为主导的人的“自由自觉的活动”。最后,运用阶级分析方法对精神生产的阶级属性进行了具体的历史的分析,马克思认为在阶级社会里精神生产的主体是占统治地位的统治者,“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资料。”
辩护。
第三阶段(1848.1-1875.5)是马克思精神生产理论的深化、发展时期,主要体现在《共产党宣言》、《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政治经济学批判》、《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剩余价值理论》、《资本论》第一卷、《哥达纲领批判》等著作中。在这一时期里,马克思运用其创立的精神生产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具体分析了资本主义精神生产的特点,在进一步批判古典政治经济学“精神生产力”理论的基础上阐发了“精神生产力”理论的基本原理,并对精神生产发展的未来趋势进行了科学的预测。首先具体分析了资本主义条件下精神生产的对抗性、职业性、雇佣性、商品性、世界性等特点。其次进一步阐述了精神生产的一系列原理:判断一种劳动是否具有生产性,不是取决于劳动的具体形式及其产品的具体形态,而是取决于劳动借以实现的一定社会形式即社会关系,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只有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并且不是为自己而是为生产条件所有者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才是生产的”;[3]P144[5]P37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通过精神生产进行发明和创造,提高社会的生产力,为自己的政治提供物质保证;同时也进行意识形态创造,为自己的政治统治提供“合法性”精神生产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类是可以被物化、能作为商品独立存在、给资本家带来巨大经济财富的精神生产,一类是不可以被物化、没有独立存在的形式、不能直接给资本家带来经济效益的精神生产;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之间是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物质生产对精神生产起决定作用,精神生产对物质生产具有重大反作用,但无论是“决定作用”还是“反作用”都是具体的、历史的;科学技术作为一种科学文化在生产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已成为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再次,马克思根据资本主义大机器工业发展状况,预测了精神生产的地
位和趋势,揭示了精神生产与人的全面发展的关系,认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精神生产往往是“异化”的,而在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由于劳动由雇佣劳动转变为“自主劳动”,精神生产成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条件和表现,劳动,无论是物质生产还是精神生产将成为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的条件和发展一切生产力即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的主动轮”,产力发展到一定水平时才有可能”。
三、文化生产力:马克思“精神生产力”理论的当代发展
中国共产党的第一代领导人毛泽东在建国后,固然十分重视物质生产力的作用,提出了“向自然开战”,解放物质生产力的任务,但同时也提出了“精神可以变物质”、向科学技术进军和“抓革命(指思想文化革命),促生产”的主张,这在一定意义上是对精神及精神生产作用的肯定。但遗憾的是由于当时国际国内形势的异常复杂,加上毛泽东个人的唯心主义错误,导致颠倒了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的关系,使物质生产力和精神生产力出现了严重失衡,既严重阻碍了物质生产的发展,又使精神生产的发展处于“畸形状态”。
邓小平作为中国共产党的第二代领导人在带领中国人民开创社会主义建设新局面,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纠正了“十年文革”的错误,明确肯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里的人民群众的“需要”既包括物质生活需要,也包括文化生活需要,这里的“社会生产”既包括物质生产,也包括精神生产。因此现阶段主要矛盾的理解应包括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需要同落后的物质生产(力)的矛盾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需要同落后的精神生产(力)的矛盾。前者通过发展经济来解决,后者通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来解决。基于对现阶段主要矛盾的这样一种理解,邓小平提出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并把马克思关于“精神生产力”、科技生产力的理论发扬光大,创造性地提出了“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地一部分”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纵深发展,文化体制改革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江泽民同志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肯定了精神生产及其成果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党要做先进文化的代表的要求和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文化生产力”的概念和理论,其基本内容可以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文化生产力是创作和制造文化产品,提供文化服务的社会能力,是生产力发展到现代的主导形态的生产力。原始社会以“自然化的生产力”为主,前资本主义社会以农业生产力为主,资本主义社会以工业生产力为主,当代是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的时代,必然被更先进的生产力取代,这就是“文化生产力”。[6]P497 [6]P175-176[5]P305最后,马克思明确提出了与物质生产力相对应的“精神生产力”概念,并认为货币是“社会形式发展而精神生产力反过来又影响着一定社会关系的形成和解体,他指出:“所以这些关系的解体只有在物质的(因而还有精神的)生
第二,改革文化体制是解放文化生产力必由之路。正如人们不能孤立地进行物质生产一样,人们也不能孤立地进行文化生产,人们的文化生产活动总是受各种文化关系和文化体制的制约。在一定阶段、一定时期文化体制总是同一定的文化生产力相适应,并促进文化生产力的发展。但随着时代的变化,文化体制就会成为阻碍文化生产力发展的桎梏,因此必须变革和创新,只有这样,才能“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增强我国文化的总体实力”。
第三,物质生产和文化生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内影响力和国际影响力是有机的统一。物质生产和文化生产是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的关系,物质生产是文化生产的基础和前提,文化生产对物质生产具有“渗透”和“反作用”,任何违背物质生产力与文化生产力的平衡与协调,单强调一方面而忽视另一方面的做法,都会导致社会的病态发展;文化生产力包括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两个基本方面,前者强调经济效益,后者强调社会效益,二者的有机统一和协调发展是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生产力发展的健康之道,因此,《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强调:“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文化是一个开放和发展的广阔领域,文化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局限于一时一地,划地为牢,文化生产力作为综合国力的一部分,不仅表现为国内影响力,而且要走向世界,提高国际影响力。
第四,人才队伍建设是提升文化生产力的基础工程。一切文化都离不开文化劳动者的创造、掌握和传播,因此,文化劳动者的整体素质直接影响着文化生产力的水平,这就需要各级党委和组织拓展文化人才视野,构建文化人才引进、教育、培训体系,开拓文化交流渠道,建设人才的核心队伍和后备队伍,搭建文化人才施展才华的平台,健全文化人才成长的使用和激励体制。
第五,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根本保障。文化有先进和落后之分,只有先进的和创新的文化,才能真正转化为生产力,发挥其“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的作用,因此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和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
文化生产力理论既是对马克思精神生产力的理论的继承,充分展现了马克思精神生产力理论的当代价值,又是根据当代世界政治经济发展的新变化和国内改革开放的新进展,而做出的新概括、新总结,这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不断创新、与时俱进的品格。明确文化生产力理论与马克思“精神生产力”理论的一脉相承关系,对于提高人们对文化生产力理论的认识和实践的自觉性,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展社会主义产业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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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理论论文 第6篇
生产和再生产过程要连续不断地进行,资本就必须不断地由货币资本转化为生产资本,由生产资本转化为商品资本,由商品资本转化为货币资本。资本在任何一个阶段都不能发生停留,如果停留在货币形式上,就无法购买到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生产要素,就不能转化为生产资本;如果停留在生产资本形式上,就无法实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合,就不能转化为商品资本;如果停留在商品资本的形式上,就无法继续购买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生产要素,就不能转化为货币资本。所以,无论资本在哪个阶段发生停留或阻碍,生产和再生产过程就不能进行,只有保持资本运动的连续性,然后才会有生产和再生产过程的连续性。
1.2资本运动是保存资本价值的决定性条件
对于资本来说,保证其价值的一个重要举措就是不断地运作,资本存在的物质基础就是使用价值,并且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但是若商品卖不出去,那么商品的资本无法转换,也就导致商品的资本无法转换为货币资本,资本的运动也会停止,这样也就导致了商品的使用价值被破坏,并且资本价值也会部分或全部地丧失。另一方面,如果资本不运动,还会因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蒙受价值损失。劳动生产率提高之后,新的同类性质的廉价商品出现了,这时,虽然库存商品的使用价值并没有变化,但它的价值却减少了。同时该状况也就意味着价值是资本所获得,利用自身的运动来保持其独立性。
1.3资本运动是增大自己的决定性条件
资本价值之所以增大,是因为在生产过程中吸收了许多劳动者的剩余劳动。资本的生命活力就是劳动。从资本价值的增大来看,资本吸收剩余劳动越多,资本的生命力就越强。可见,资本运动的速度越快,资本的生命力就越旺盛。相反,资本运动就会停止,资本的生命力就会结束。
2加快资本运动的作用
2.1加快资本运动,可以减少流通资本的占用量
马克思曾经说过,生产必须不间断地进行,这样产业的资本也会有一部分加入到实际的生产过程中,一部分处在生产期间,另外一部分则是在生产领域。企业的资本在运行的过程中,不仅仅要在生产领域进行停留,同时也要在相关的流通领域停留。并且为了保证生产不会流通中断,那么要将这两部分的资本在生产领域以及流通领域进行全面地分割,分割的比例必须相同。同一资本不同时处于流通领域以及生产领域。企业的生产时间固定,那么资本的周转时间将会随着流通时间而变化。若是企业的流通时间一定,那么资本周转会随着生活时间而变化。可见,通过缩短生产时间和流通时间,流通资本的占用量就会减少,从而企业资本的占用量也会减少。
2.2加快资本运动,可以提高资本的使用效率
资本运动的快慢,能够影响到资本潜能的发挥,影响到其作用能力的大小。资本的职能是自身价值的增大,但这种职能的完成,却离不开各种职能形式的资本。如果没有货币资本的职能,就不能购买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如果没有生产资本的职能,就不能生产出具有更大价值的商品;如果没有商品资本的职能,就不能实现包含在商品资本中的价值和剩余价值。因此,资本运动时间的长短,能够影响处在各种职能形式上的资本潜能的发挥,影响资本的作用程度,影响资本的扩张和收缩。资本运动越快,发挥潜能的机会就会越多,它的使用效率就会越高,同一生产规模所需要的资本就会越少。
2.3加快资本运动,可以提高企业的利润率
企业的利润率是企业劳动者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总额同预付总资本的比率。在企业资本占用量一定时,企业生产的剩余价值增大了,企业的利润率就能提高;反之,企业生产的剩余价值减少了,企业的利润率就会降低。同理,如果企业生产的剩余价值总量不变,而占用的资本量增大了,它的利润率同样会下降;反之,企业的资本占用量减少了,其利润率就会提高。加快资本运动,就能从两个方面促使企业利润率的提高。一是可以减少企业资金的占用量;二是相对定量的资本将会在很大程度上生产出更多的剩余价值,而利润就是由于劳动者在进行生产的过程中将一些价值进行转换,资本的运动速度越快,那么也就意味着生产资料能够更加吸引劳动者的剩余劳动,以此来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2.4加快资本运动,可以吸收更多的劳动力就业
在企业的资本中,其中可变资本是用来支付劳动者工资的部分,对于该部分的资本价值主要是由劳动者在生产的过程中将其重新生产出来,以此来成为工资补偿基金。但是在生产之后,该部分创造出的工资补偿资金主要是存在于产品的形式上。只有在该部分商品的价值充分得到实现之后,才可以进行工资的支付。因此,企业资本运动的快慢,直接关系到同一劳动报酬资金发挥作用的程度。企业资本运动速度越快,等量的劳动报酬基金重新支付的次数就越多;反之,则相反。劳动报酬基金在生产出来之后,如果不能及时地实现在货币形式上,企业必然要追加可变资本,保证再生产的继续进行。如果企业没有追加的可变资本,工人就不能顺利地实现再就业。因此,在那些资本运动快的企业,同量的劳动报酬基金吸纳的就业人口就多;反之,吸纳的就业人口就少。
3加快资本运动的途径
3.1实现生产手段的现代化
对于不同企业来说,产品的生产时间主要决定于新技术、新工艺,以及产品的性质等条件。这些条件会随着生产力而不断发展。如果企业能积极地采用先进的技术与设备,不断地改善操作方法,改进生产的工艺流程,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期间以及劳动对象受自然力作用的时间就会缩短。同样,对旧设备和旧机器进行技术改造,也能有效地缩短企业的生产时间。当然,伴随着新技术和新工艺的应用,会引起固定资本支出的增加,但从长远看,却能够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商品占有率,为企业争得更多的市场份额。
3.2提高企业管理者的经营管理水平
目前,在自然条件以及物质条件相近的状况下,其管理水平也存在一定的差别,这样企业在进行资本的运动时对企业产生的经济效益也存在很大的不同。经营管理水平高的企业,资本运动速度快,经济效益就高;经营管理水平低的企业,资本运动速度慢,经济效益就低。因此,应当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改善企业的劳动组织,加强专业化协作,合理使用资本,克服原材料和工时的浪费,从而缩短生产时间,加快资本的运动。同时,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不仅不需要追加资本,而且还可以调动企业在人力和物力方面的各种潜力。
3.3合理储备生产资料
马克思指出“:必须有一定量的要用在生产上的生产资料处于或大或小的储备状态,以便逐渐进入生产过程。”产品的生产时间还应包括生产资料的储备时间。生产资料储备量会影响生产时间的长短,从而影响资本运动的速度。生产资料储备如果过多,就会形成积压,延长生产时间,延缓资本运动速度;生产资料储备如果过少,那么将对生产过程的连续没有保证,企业必须要根据一些资料的更新时间以及与市场的距离来决定生产资料的准备情况,交通也是一个影响很大的因素,要能保证生产过程的连续进行,同时也要适当地缩短生产时间。
3.4生产适销对路的商品